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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计算机学院就业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08-11-04 20:08  

攀枝花学院计算机学院文件

攀计学院党字〔2007〕1号

关于成立计算机学院就业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动学生就业工作,切实树立“尽一切可能为学生服务,想一切办法为学生成才”的学生工作方针,特成立计算机学院就业工作委员会。

一、就业工作委员会机构

组长:院长 书记

副组长:副书记

成员:学生科科长 办公室主任 辅导员 毕业年级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支部委员、学生助理、毕业班级班委

学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科,由学生科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组长:负责就业工作战略方针、工作重点、方向的把握,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副组长:对就业日常工作负责,执行日常学生工作的决策、管理以及制度的审核。

成员:

学生科科长:负责学生就业具体工作,管理制度的拟订,执行具体决议,市场开拓。

办公室主任:负责就业工作对外关系的引荐,参与就业工作相关接待工作。

辅导员:毕业生就业动态信息的掌握,各种数据信息的收集(含毕业生追踪调查、就业信息),就业教育,就业单位联系、接待。

毕业年级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支部委员、学生助理、毕业班级班委:协助学生科、辅导员做好相应工作。

三、奖惩措施

未完成学校就业工作任务或就业工作考核不合格,委员会成员教师每人除按学校规定处罚外,另扣半月津贴;完成学校任务后,学校招生工作奖励的一定比例用于奖励学院就业工作委员会成员,按每人岗位津贴比例进行分配。余额部分由办公室分配。毕业年级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支部委员、学生助理、毕业班级班委未按要求完成相关任务不予推荐、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中共攀枝花学院委员会计算机学院总支委员会

二○○七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 加强 学生工作 措施

送:分管校领导,学生处,学院领导

发至:学生科,各辅导员,学生支部,团委(学生会)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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