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于道 精于用 成于业
首页
您的位置: 首页>学院动态>正文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2018年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2018-11-09 17:03

a8494099a22341e4bf6ecff7547548e6.docx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模范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营造良好学风、校风,构建和谐校园,根据《攀枝花学院“校园之星”评选办法》(修订)以及校团委《关于开展攀枝花学院第六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攀学院团[2018]28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校园之星评选

二、活动时间

11月8日-11月16日

三、评选对象

学院2015、2016、2017级在读学生,已经获得过校园之星称号以及已经两次获得校园之星提名奖称号的学生不参与评选。

四、评委会成员

组长:张清学(数计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林宗兵(数计学院党委副书记)、程江珂(学生科科长)、朱华(团委书记)

组员:学生科全体老师及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评选办法(详见攀学院团﹝2018﹞28号)

“校园之星”设道德之星、学习之星、自强之星、文体之星、创新之星、实践之星、服务之星、创业之星八类,学院从参评人员中每类星推荐1-3名代表参加校级评选。

六、评选流程

1.前期宣传报名(11月8日-11月13日)

团委学生会通过新媒体进行学院内宣传,各年级组织学生积极报名参与评选,参选人员认真填写评选申报表,准备事迹支撑材料,并与11月13日前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交至团委学生会组织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165083811@qq.com),团委学生会先通过材料进行初选,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学院终评。

2.学院分团委组织院内终评(11月13日-15日)

1)评选时间:11月15日。

2)评选地点:待定。

3)评选方式:现场评选,评委根据参评人员提交的纸质材料、现场演讲、答辩给予评分。

4)评分标准(现场评选环节评分标准见附件1).

3.评选结果及推荐名单于11月16日-18日在学院公示,11月18日上报学校。

附件

1.数学与计算机学院“校园之星”现场评选环节评分标准

2.攀枝花学院“校园之星”评选申报(推荐)表

3.攀枝花学院第六届“校园之星”申报汇总表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分团委

2018.11.8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