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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机学青年教师培养方案及奖励办法
2021-03-22 09:20  

为了使我院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和熟悉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进一步发挥青年教师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作用,促进我院师资队伍和学术梯队的建设,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特制订“青年教师培养及奖励办法”,具体如下:

一、总则

(一)培养对象

1、新近入校不足3年的教师,自动列为培养对象

2、日常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基本合格及以下,自动列为培养对象;

3、年龄35周岁以下,职称在讲师及以下教师,可申请列为培养对象。

(二)培养周期

本办法培养和激励制度的周期一般为三年,确有原因需延长经申

请和学院批准后,培养时限的可适当延长。

(三)培养及考核项目

1、教学能力;

2、科研能力;

3、双师型能力。

二、教学能力培养(青年教师导师制),

(一)导师的选拔

青年教师的导师,应该是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参加教学改革,重视教育思想的学习和研究,业务知识渊博,教学经验丰富,讲课效果优秀,熟悉各个教学环节,并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多年的教师。

导师的选拔由教研室提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商定,在征得导师本人同意后,由院长批准,签订导师合同,并报人事处及教务处备案。

(二)导师的职责:

1、根据青年教师的知识结构和承担的教学任务,帮助青年教师制定相应培养阶段计划,指定进修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的专业知识,指导教学研究工作。

2、根据青年教师承担讲授的课程,从总体上对结构和内容予以指导,使青年教师能够根据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

3、对教学方法、讲课技巧和各个环节等进行指导,与青年教师讨论所讲授课程的重点、难点、讲授方法和教学改革的突破口。

4、检查青年教师备课,至少调阅被青年教师所讲授课程重点章节一章的教案,并对教案提出意见。导师要听青年教师试讲课程和不定期听青年教师的课堂讲授,并就听课情况与青年教师交换意见,抽查青年教师批改作业情况。

5、与青年教师探讨所授课程的实践环节要求,并就如何在这门课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交换意见。

6、指导青年教师了解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系,特别是有哪些课程是必要的前导课程,本课程是以后哪些课程的基础。

7、帮助青年教师了解国内外著名教材情况,协助选用教材。协助学院安排青年教师进行工程实践或科学研究。

8、帮助青年教师制订开出其它课程的计划。

9、导师在培养青年教师期间,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的,给予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可做为业绩。导师同时指导青年教师一般不超过2人。

(三)青年教师的培养要求

1、完成导师指定的选修课程的学习、工程实践或科学研究任务。

2、对承担或将要承担的讲授课程,要从该课程的结构和内容上全部掌握,并学会根据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选用有关参考教材;所承担讲授的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3、掌握并学习导师和其他教师的教学经验与教学方法,学习导师和其他教师的工作作风和爱岗敬业精神。

4、完成好一门课的全过程的助课任务,并参与该门课程考试。

5、完成一篇该门课程的教研论文。

6、青年教师协助导师完成一门课的全过程助课任务时,可申请计算该课程1/3当量学时的教学工作量,导师的课程教学工作量不变

(四)培养结业考核

1、青年教师经导师培养结束后,由教研室组织考核,并将考核意见报学院备案。考核内容包括: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进修课程成绩,助课情况,讲义(教案)、教学大纲执行情况,试讲记录,学生对教学的反映,参加工程实践单位的证明材料,发表论文、本人总结。

2、学院对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将试行验收答辩制度。以学院组织由至少三位教师组成的答辩验收专家组进行验收。其主要程序为:

(一)导师发表培养过程总结;

(二)青年教师本人汇报三年培训收获;

(三)专家组提问,请青年教师答辩;

(四)专家随堂听一次青年教师的课程讲授。

3、验收答辩成绩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等,总评称职以上准予培养结业。此结业成绩,作为对青年教师教学质量跟踪调查的一项考核指标,并作为青年教师培养内容进入个人档案。

三、科研能力培养

(一)、培养措施:

1、学院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各类学术组织,参加与自己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青年教师导师推荐的,则学院优先资助。

2、青年教师参加学术活动需凭会议通知及论文初稿可向学院申请经费支持,每人每年不超过3000元,论文限第一作者且单位为我院。

3、每年设立院级科研预研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立项,帮助青年教师树立科研研究方向。

4、学院资助成立院级教学科研团队,团队必须包含青年教师,并将青年教师成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二)、科研考核

考核期内,青年教师可不完成学校对学院相应岗位的考核,但科研考核验收时需完成核心期刊一篇或普通期刊3篇。若未完成按照学院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按实际要求考核。

四、双师型能力培养

(一)、培养措施

1、培养期青年教师可在两年的培养期内选择半年到企业进行定岗实习或单科进修,由学院提供资助。

2、培养期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可参与本学科相关国家级资格证书、培训师证书,相关费用由学院支持。

3、学院建立寒暑假到企业短期学习、实习制度,优先推荐培养期青年教师参加,相关费用由学院支持

(二)相关考核

培养期结束,被培养青年教师应达到双师型教师相关要求,若未达到可至多延长一年。

五、奖励办法

1、培养期间获得学校教师风采大赛奖项的,学院进行同等资金奖励,并在晋升职称职务时,优先考虑;

2、培养期间获得校级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奖励的,学院进行同等资金奖励,并在晋升职称职务时,优先考虑;

3、培养期间参加或指导参加本学科相关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学院给予相应奖励,并在晋升职称职务时,优先考虑;

4、培养期间发表2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发表EI、SCI收录文章,学院给予相应奖励。

5、培养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学院给予相应支持。

6、培养期间获得本行业专业国家级及以上有相当含金量证书和资质的,学院给予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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