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学生科学生信息资料维护管理办法
为推动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的有效开展,保证各项信息及时有效地归档、上报,促进学生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各年级辅导员所带学生的学生基本信息表要统一格式,每学期开校要及时更新信息,在每学期开校第3周最后一天17:00前上报学生科及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第一:各年级辅导员对各自所带学生的计算机、英语、普通话过级要及时掌握、更新、建档。
第三:学生在校内、校外获得的各级各类奖励辅导员要及时掌握并将其获奖证书复印归档。
第四:各年级辅导员在遇到各种重大事情时,要及时根据学校和学院的应急方案进行安抚和排查学生并及时将掌握情况汇报学生科或分管领导。
第五:对于违纪违规和心理健康存在问题的学生,要单独找其谈话并形成书面记录存档。学生支部“一帮一”活动材料应齐全,具体负责由负责学生党务的教师支部书记负责。
第六:本办法从行文之日起开始执行,计算机学院学生科负责解释。
中共攀枝花学院委员会计算机学院学生科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